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颜春红的遭遇令家人不胜关心

被拐的最后一站(卢德利与其养女)
化州一村妇8年4度被拐卖
文/图本报记者 吴祖光 郭展
如今,她被买家遗弃回到家乡却有家难归儿女难见昨日中午,天空阴沉沉的。记者来到化州市河西街道办樟村村委会低山村,见到了村妇颜春红及其娘家的亲人,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心情也如这天气一样,沉重得很。8年前,已结婚且育一女一儿年已32岁的颜春红,突然离奇失踪。8年后,年已40岁的她又突然出现,回到了家乡。期间,她4度被拐,尝尽辛酸。想不到回来之后,至今将近一年,却有家归不得,一双儿女也不能相见,令她本已伤痕累累的心更加趋于破碎。
18岁嫁往邻村,育有一女一子
低山村是颜春红的娘家。41年前,颜春红就出生在这里。听说有记者来了解情况,村民们都非常热心,带着记者来到颜春红的娘家,并纷纷围拢上来,用充满同情的话语向记者述说着颜春红的辛酸遭遇。
原樟村年过8旬的老书记颜厚元告诉记者,颜春红约3岁时曾得了脑膜炎,经医治后留下了后遗症,导致精神间歇性失常。但她平常是没问题的,也曾读过书认识不少字。
老书记说,颜春红长到18岁时,大约是1984年相邻的车头村一户姓吴的人家看中了她。原来,这户人家过去由于家庭出身不好,大儿子吴某年近40也成不了家。吴某父母见颜春红身体也不好,与其子可算是“门当户对”,便欲求为媳妇,只要能生下一儿半女即可,于是频频托人或亲自上门说亲,也求他出门撮合。他推之不过,便撮合他们走到了一起。婚后相继生下了5个儿女,但只有一女一儿存活。女儿已21岁了,现在广州打工;儿子也已19岁,现在化州市某中学读书。
8年前失踪,家人遍寻无果
据颜春红的兄长颜亚锡称,1999年农历6月28日晚,其妹突然失踪。
考虑到此前颜春红也曾有过几次“失踪”的事,但都很快便被家人寻回。故家人心想,颜春红可能也是一时精神失常而走失的,于是便四出寻找。但一天过去了,毫无消息;两天过去了,也音讯全无;三天过去了,仍然一无所获,这在过去是没有的事。以往颜春红“失踪”,家人一般一日半日即可将其寻回,这次几天寻她不着,家人可真急坏了。于是几乎发动所有的亲戚朋友帮忙寻找,从邻近的村庄找起,到相邻的村镇,再到外县外市……一听说某地有人娶了个精神有问题的女人,家人则必往探寻;一知道某地出现了一个流浪妇,家人也一定赶去看个清楚。哪怕是一个道听途说的相关消息,家人也决不放过。后来,连不少村民也加入寻找的行列,但一天天过去,一月月过去,一年年过去,尽皆无果。
颜亚锡伤感地说,最难为的是母亲,60多岁了,还整天出外寻找女儿。白天,她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,冒严寒,顶酷暑,经风沐雨,穿村过镇找寻,逢人就打听,见与女儿年龄身体相近的妇女就细看一番。常常是天没亮则出,天擦黑才归,多次在路上又是饿又是伤心而致晕倒;晚上,她则呆坐家中,思念女儿,忍不住悲咽啼哭,泪流满面,令在旁规劝的家人也忍不住痛哭出声,那场面更令人肝肠寸断。
被人掳往信宜,8年4度被拐
提起往事,颜春红倍感神伤。
她还清楚记得,她失踪的那一天晚上,天上正下着雨。她从娘家出来,冒雨赶回夫家。可到了夫家后,却不得其门而入。无奈,她只好沿河堤向村外走。正行走间,突然被两个男人抱住了,将她塞上了一辆汽车,汽车随即向前开去。
汽车开了很久才停下来。颜春红被拉出了车,四下一看,黑暗中依稀可见是身处山岭之地。当地一个讲捱话的男人将她带到一处山岭之上,那儿有一间破烂的小屋,他们就进去避雨,近天亮后才下山到了那男人的家。后来才知道,那男人叫罗清全(音),是个人贩子。她被拐带到了信宜山区。
约一个月后,颜春红被罗清全带到了信宜市钱排镇下风村附近一条叫作卷竹山(音)的小山村,以1600元的价钱卖给了一个名叫潘亚浩的庙祝佬为妻。初时,潘亚浩还将她看管得颇严,后来见她似乎不敢也不能逃走,才渐渐放松了。一次,潘亚浩叫她扛木,她干不了,潘则用绳子绑住她打。还有一次,她偷了邻居100元钱,意欲偷偷坐车回家。但不幸被邻居发现了,将她狠揍了一顿,并抢回了钱。
在潘家呆了1年后,颜春红又被拐到了附近一条叫“桂洞”(音)的小山村,到了一个名叫杨善友(音)的男人家。杨的老婆已亡故了,剩下4个子女及父母双亲。在杨家一年多后,她又被一名妇女拐到了罗定境内,给一名叫罗梅典(音)的男子做老婆。
大约又呆了两年,颜春红又被一名妇女拐到了信宜市合水镇杨梅村委会大坳村,一名叫做卢德利的男子成了她的“丈夫”。
在卢家呆了4年左右,卢见她不能生养孩子,渐渐对她没了兴趣。2007年5月的一天,卢给了她50元钱,外加她平时摘菜卖的8元钱,走出村子坐上了过往的班车到了信宜,再从信宜转车回到了化州。因化州变化太大,她一下子认不出路来,幸好娘家邻村一名摩托车搭客司机认出了他,才将她送回了娘家。
回来无家可归,儿女不能见面
颜春红回来的那一天是2007年5月10日,“看见女儿突然回来,但却衣衫破烂满身尘土不成人形的样子,我的心既喜又悲!”颜春红的母亲黄志英这样对记者说。
据她称,女儿回到娘家后,她及家人曾打电话告诉其丈夫吴某及其家人,但不见吴某及其家人来过。倒是颜春红回到吴家时,吴家人却不让其进门,并声言她已不是吴家人,要赶她走。
原来,自颜春红失踪后,吴家起了新楼,吴某又娶了一名女子为妻,后来到广州打工去了。吴家人于是认为颜春红已不再为其家中一员,不但不让其进门,甚至连她的一双儿女也不让相见。黄志英对此非常气愤,认为女儿至今仍是吴家的人,因为她失踪这8年来,吴家并没有向她说明过什么。现在女儿回来了,吴某虽然另娶了老婆,但起码要给春红一间房子,并让其与子女相见才是。
记者来到了吴家所在的车头村,见到了吴某79岁的老父亲。据吴父称,颜春红过去虽然是其媳妇,但其已“改嫁”到了信宜,时间也过了这么多年,已经不再是他的媳妇了。况且儿子也另娶了媳妇,颜春红不应再回吴家。
相关法律链接
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、儿童罪拐卖妇女、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 《茂名晚报》(2008-03-14 第五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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